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11月19日,邵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印发《森林火情火灾应对处置暂行办法》,原文如下: 邵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印发《森林火情火灾应对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防指成员单位: 现将《森林火情火灾应对处置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 森林火情火灾应对处置暂行办法 根据当前秋冬春连旱天气特点和森林火情火灾多发严峻形势,为认真落实省森防指(办)关于应对处置森林火情火灾的相关要求,有效督促县乡村各级尽快扑灭森林火情,减少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林木财产损失,在全市已启动森林防火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响应规格,严格应对处置措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市森防办在接收到省推送的国省林火热点火点(含卫星热点、国家电网减灾中心热点和铁塔公司探头监测火点)、涉森林火情火灾舆情时,立即通知各县市区森防办秘书长和属地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核处,并将热点信息报送市森防指秘书长,推送给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森防办接到通知后应第一时间反馈基本情况(不超过30分钟),主要包括:火情地点、林象、周边有无重要设施、现场扑救情况、兵力投入、现场指挥体系。市森防办每隔30分钟电话调度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级森防指秘书长,随时掌握情况进展。市林业局同步调度县市区林业部门核查处置。 二、火情超过半小时未扑灭的,市森防办督促县市区安排县级领导赶赴现场进行组织和指挥扑救。市林业局对火情火灾周边地形地势、林相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三、火情超过2小时未扑灭的,市森防办将火灾火情情况报市森防指指挥长和常务副指挥长;调度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县市区森防办启动视频连线,实时调度,及时了解是否需要市级增派力量支援;同步调度市林业局和市气象局,进一步掌握火场情况和现场气象情况。 各县市区森防办安排专人在视频会议室接受调度,不得离人。市林业局和市气象局对火情火灾情况进行实时调度。 四、火情超过4小时未扑灭的,市森防办将火灾火情情况报市委书记、市长;责令县森防指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县森防办立即书面上报森林火情突发事故报告;市森防办按程序将信息上报市委办信息科、市政府总值班室和省森防办。 市森防指派出由市应急、林业部门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和协助当地森防指开展火情扑灭工作。 五、火情超过6小时未扑灭的,市森防办视情况报请市森防指启动Ⅲ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响应,调度市级力量支援;提请市森防指领导坐镇市指挥中心调度指挥;视情况报请市级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救援;要求各县市区实施县委书记、县长AB角指挥体系(一人坐镇指挥中心,一人赴现场指挥),直至火灾火情扑灭。 六、火情超过12小时以上未扑灭或形成隔夜火的,按照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提升响应等级,落实相关应急措施。 七、对森林火情扑救的组织与指挥严格按照省森防指《关于规范森林火灾扑救的令》执行。 八、本办法自即日起实施,本轮连旱天气结束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