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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邵阳县高新区金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12”一般基坑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4月12日16时26分许,邵阳县高新区邵阳金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基坑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5万元。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发〔2022〕2号),邵阳市邵阳县高新区邵阳金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12”一般基坑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6月30日,市人民政府批复邵阳市邵阳县高新区邵阳金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12”一般基坑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25年6月5日,市应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组从事故责任追究、吸取事故教训、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等方面,在邵阳县应安委办和有关部门自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核查有关责任人人事档案、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落实情况
《批复意见》印发后,邵阳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一)给予问责处理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024年4月26日,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邵阳县人民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
(二)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和个人处理落实情况
邵阳金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8月28日,邵阳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66万元的行政处罚,分三期付款,目前已收缴第一期罚款22万元。
邵阳玉佳劳务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8日,邵阳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82万元的行政处罚,截至2025年6月13日,罚款仍未收缴到位,目前邵阳县应急管理局准备移送法院进行进一步处理。
邵阳鲁匠环保建材有限公司,2024年8月9日,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对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整,8月15日收缴到位。
蒋某华,邵阳金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8月28日,邵阳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作出暂停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人民币1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9月12日罚款收缴到位。
黄某,2024年11月27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谭某刚,2024年11月27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三)对有关公职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唐某飞,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副局长,2024年9月23日,邵阳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2.钱某,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2024年9月18日,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其警告处分。
3.彭某辉,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邵阳金拓科技有限公司联企责任员,2024年9月23日,邵阳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4.黄某科,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局长,2024年8月15日,邵阳县监察委员会对其诫勉。
5.谭某斌,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2024年8月15日,邵阳县监察委员会对其诫勉。
6.肖某,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24年8月15日,邵阳县监察委员会对其诫勉。
7.彭某亮,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金拓公司联企责任领导,2024年8月16日,作出书面检查。
8.李某冬,邵阳县建筑工程管理站站长,2024年8月15日,作出书面检查。
9.邓某鹏,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股股长,2024年8月15日,作出书面检查。
10.刘某林,邵阳县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2024年8月15日,中共邵阳县纪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11.王某东,邵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驻邵阳县金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服务联络员,2024年8月15日,中共邵阳县纪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批复意见》印发后,邵阳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求,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工作。
(一)召开专题会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4·12”事故发生后,邵阳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在全县范围内对该事故进行通报警示,认真剖析事故原因,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深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构筑安全生产防线。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消除监管盲区,彻底根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督、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园区的重点项目从引进到落地严格把关,严禁《邵阳县高新区环境准入行业负面清单》《邵阳县高新区环境准入工艺、设备和产品负面清单》中所列出的行业类型、工艺、设备、产品等“禁限控”项目落户园区。同时发挥园区领导班子分片安全监督作用,由园区各片分管领导带队的4个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5个产业园、43家规上企业,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190处,已整改173项,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不遗漏”,形成高压督查检查态势。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文化建设。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邵阳县高新区2024年联企责任分解表》,严格落实“三员”机制,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结合综治、平安创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普法宣传行动,高新区40名干部职工深入园区企业向员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法应知应会》,发放《三法一条例两办法》宣传手册100份、《安全生产“十九条”》宣传册500份;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开展主题活动集中宣传,累计悬挂横幅20条、宣传围挡30面。
四、评估意见
《批复意见》印发后,邵阳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照意见落实整改,围绕事故主要教训,举一反三抓事故防范,各项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经过查阅组织部门档案和行政处罚案卷,《批复意见》中涉及的对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和对事故责任个人的行政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对事故责任单位金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罚款65万,分三期付款,目前已交第一期罚款22万元;对事故责任单位邵阳玉佳劳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到位,建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邵阳市邵阳县高新区金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12”一般
基坑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5年6月13日
主办单位:邵阳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9-567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