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邵阳市应急管理局柔性执法清单
(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湘应急发〔2023〕7号)和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邵阳市应急管理局柔性执法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邵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