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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应急管理局 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12-27 12:10
  • 来源: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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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应急〔2021〕24号

邵阳市应急管理局  邵阳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假冒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以下统称政府网站),制售假冒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假证危害,维护正常安全生产秩序,保护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现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湖南省公安厅警令部《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应急办〔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制定了《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市应急管理局                邵阳市公安局

202112月24日

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有不法分子假冒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以下统称政府网站)、制售假冒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证书),导致不具备基本安全技能人员从事高风险作业或管理活动,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重大事故隐患,严重扰乱正常安全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损坏党和政府形象。为依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犯罪行为,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捣毁一批安全生产证书的制假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的技术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曝光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时间

我市专项行动将于2021年12月开始至2022年6月结束。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公安局联合成立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谢妮任组长,市公安网技支队和市应急管理局政工科、政策法规科、工贸科、危化科、地下矿山科、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等有关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专项行动办公室设立在市应急管理局政工科,主要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统筹协调、联络调度、工作督导、宣传报道、总结等工作。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本地区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抓好这次专项行动。

(二)职责分工

1.应急管理部门工作职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全发面排查“三项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核验安全生产证书伪。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执法检查,设立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公安部门工作职责。对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利用互联网搭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查验,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为上述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广告推广、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支付结算等技术支持,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等进行诸如免考、速成等虚假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诱导从业人员上当受骗,涉骗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认真检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默许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安排

(一)先期准备阶段(2021年12月)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于2021年12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市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行动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2年4月)

1.自查自改。经营单位要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全面排查本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要通过应急管理官网上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cx.mem.gov.cn)核验证书真伪,确认证书合法有效。并将自查自改情况及时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2.全面核查。2022年1月20日前市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安全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培训条件、按大纲教学、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摸清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情况,督促安全培训机构规范开展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不按大纲和学时组织教学的、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3.专项执法。各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培训机构不按培训大纲开展培训、假培训、出具虚假培训证明和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严肃处理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证书或者使用伪造证书上岗作业行为。对于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使用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行为,必须深挖背后的制售假证链条线索,不得以行政处罚一罚了之。对于各渠道获得的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的涉案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积极配合依法查办。

各级公安部门对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问题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对从事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不法分子,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的不法分子,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不法分子,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区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4.信息报送。各县市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报送信息,从2021年12月开始,每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政工科,专项行动过程中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随时报送。

(三) 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5月-2022年6月)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研究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要在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商定以后以联合报告的方式于2022年5月5日前报送至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陈利0739—5268906,邮箱346032479@qq.com)。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要推动企业认识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利用网络等进行虚假宣传、在线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提供虚假信息查询给生产经营单位带来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对于假冒安全生产证书、利用网络等危害的社会共识,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落实,迅速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配齐配强专项行动力量,充分发挥督促指导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设置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利用好各类媒体、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假冒政府网站,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培训,并确保培训成果,鼓励企业员工积极举报企业存在的不安全生产的行为。

(三)强化协调,加强合作。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和区域间协作配合,建立协调联动和会商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分工负责,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协调有序、行动有效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打、综合打,形成部门协同、政企联手、社会共治的联合打假态势。

(四)严格执法,强化追责。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要坚持闭环式全链条打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坚持一查到底,查处背后的各类违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告诫、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置;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立机制,常态打假。对于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尚未结案的,要持续跟进,确保不结案、不收官。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专项行动中的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线索和问题,互通信息,共同协商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的问题,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并在后期加强宣传,扩大此次专项行动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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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9-567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