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邵县人民政府对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此前,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湖南伊城卫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内油漆仓库与员工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湖南火焰高钢结构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新邵县乐润生活超市营业区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邵阳圆山贸易有限公司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设置不符合标准、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相关规定,经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体研究综合判定湖南伊城卫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火焰高钢结构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新邵县乐润生活超市、邵阳圆山贸易有限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对其进行挂牌督办,同时责令湖南火焰高钢结构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前整改到位,湖南伊城卫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前整改到位,新邵县乐润生活超市于2024年5月31日前整改到位,邵阳圆山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前整改到位。
来源:新邵县应急管理局推送
编辑:陈明鑫
二审:陈东红
终审:谢 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