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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补短板,深化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应急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高质量建成“二中心一枢纽”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 强化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突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党委带头学、各党支部集中学、党员干部主动学,强化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深刻理解精髓要义,始终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做到“两个根本”、践行“两坚持三转变”、力戒“两个主义”,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统揽全局、统领发展,切实转化为推动当前和“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生动实践,确保全市应急管理事业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政工科、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程(政工科负责),纳入安全宣传“五进”(法规科负责);认真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将其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的内容(政工科负责);组织宣讲团赴企业开展宣贯活动,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重要论述权威解读(法规科负责)。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3. 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应急管理部门双重领导、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政工科牵头负责);落实国家、省关于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市县两级加快组建应急指挥部,按照常态应急管理与非常态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指挥机制,细化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实行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应急处置期间联合值班值守、联署会商研判、联动应急处置,规范各灾种应急处置流程(指挥中心、政工科、预案科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等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贯通、衔接有序的工作体系(防汛科、火灾防治科、救灾科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加强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建设(减灾科、综合科牵头负责);做强做大应急管理技术支持机构,真正发挥技术支撑保障作用(指挥中心、事务中心牵头负责);加快编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财务科牵头负责)。
4. 加强应急指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指挥调度、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协调联动、保障联合、技术支撑等各环节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筹备建设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基地;落实《市县两级应急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市县两级指挥中心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模块化、智能化建设;建立与驻邵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点对点”联络机制,加强灾情信息通报、灾区情况勘测、应急资源投送、现场救援协同等方面联动,优化军地协同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加强军地共训共练(指挥中心牵头、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动重大改革落实落细。抓好《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加紧制定出台邵阳市实施意见(法规科、执法支队牵头负责);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推进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各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科室和二级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法规科、政工科牵头负责)。
6. 完善灾害事故调查评估机制。完善灾害事故直报制度,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调查统计科牵头负责)。以《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实施为契机,推动落实行刑衔接(调查统计科、法规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健全事故整改评估机制,组织对典型事故整改措施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县市区补齐一般事故调查短板,严格实施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和典型瞒报事故提级调查(调查统计科牵头负责);推动自然灾害原因及损失情况调查和灾害防控、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情况评估(调查统计科、防汛科、火灾防治科、救灾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7. 全面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2月下旬至5月底针对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突出行业监管责任,在全市开展“百日行动”,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以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为主线,集中力量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举全局之力,切实履行好指挥员、参谋员、联络员、协调员、督导员等“五员”职责,当好专项行动“先锋官”(综合科牵头负责,各科室和二级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8.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致力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底板,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推动各县市区持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顽障痼疾,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化驻点督导帮扶和专项督导检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扩大整治攻坚成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依法依规严惩“三违”行为(综合科牵头负责,地下矿山科、工贸科、危化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9.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会三卡”(班前会、风险卡、作业卡、应急卡)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班组、人头。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承诺制,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在规模以上企业推行设立安全总监;综合运用投诉举报、执法处罚、刑事责任追究、警示曝光、失信惩戒、标准化创建等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人、物、制度、时空环境“四要素”本质安全建设。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实施细则,推动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创新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机制,加快推动修订出台《邵阳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强化“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和创先争优的结果运用,打好考核巡查、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综合激励“组合拳”,探索实行定期、常态性的专项巡查、特别巡查,探索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党委巡察重要内容,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标国家、省的统一要求修订完善《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落实《邵阳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协调解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判;进一步梳理明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着力消除监管盲区(综合科牵头,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深入开展“春雷2021”行动。一季度结合我市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春雷行动”,形成长效机制。着力压实县乡人民政府打非主体责任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强化非法生产和严重违规违章行为事前问责,实现“打非治违”全覆盖、常态化(综合科牵头负责)。坚决落实煤矿“四关闭一到位”断然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采代探、超深越界开采非煤矿山等违法行为(地下矿山科牵头负责)。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贮存、经营等链条非法行为的打击(危化科、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各负有监管职责部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明确打非治违重点、强化督导检查和分级分类办案,办一批大案要案,及时曝光通报、形成震慑(综合科牵头负责)。
11. 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全面落实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推进计划执法,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法规科、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活动,完善执法质量排行榜,建立典型案例月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整治“只检查不执法、有执法无处罚”的痼疾;大力推行现场检查与线上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全方位对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健全企业基本信息库,将企业生产过程监控视频和安全生产数据接入监管平台,不定期开展网络巡查执法(法规科、执法支队、地下矿山科、工贸科、危化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执法队伍建设标准规范,推行“执法+专家”,落实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排查导则(法规科、执法支队、地下矿山科、工贸科、危化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提高执法人员达到规定学历要求的比例;对检查交办的问题和隐患,严格督查督办抓落实(法规科、政工科、地下矿山科、工贸科、危化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持续强化治本攻坚。严格执行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制度,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全面实施“禁限控”;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沿江一公里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头换面进入工贸行业,确保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100%(危化科牵头负责)。
13. 构建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吹哨人”制度和举报奖励政策,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受理、不处置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指挥中心牵头,相关业务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定期曝光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不严格,教育培训不认真的企业(法规科牵头负责);推动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定期公告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调查统计科、法规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14. 加快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强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管总职责和牵头部门项目落地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我市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建设。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要在认真总结试点县工作经验基础上全面开展,重点抓好应急部门负责的11项重点任务(减灾科牵头负责)。
15. 加强灾害防范准备工作。健全风险动态联合会商机制,着力提升综合风险检测研判水平,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减灾科牵头负责)。优化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地震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的协调联动机制,开展动态监测预警,提高对灾害的早期预警能力和信息共享能力(防汛科、火灾防治科、救灾科、地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托“村村响”和气象预警平台进一步做好基层预警工作,做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减灾科、法规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突出重点领域灾害防范。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旱情,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强化动员部署和宣传培训,加强汛前检查,强化隐患排查和薄弱环节整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推动各县市区和部门完善洪水防御、水量调度、工程抢险等方案计划(防汛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重点开展切坡建房风险管控,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严格落实地灾隐患管控责任和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措施(救灾科牵头负责)。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和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治理森林火灾隐患,突出抓好野外火源管控(火灾防治科牵头负责)。积极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统筹加强会商研判预警、推动相关县市区和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次生衍生灾害事故,实现“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工作目标(防汛科牵头负责)。
17. 高效做好灾害应急救助。推动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省级统筹指导、市县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和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提升救灾救助效率;切实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全链条”救灾救助各项工作(救灾科牵头负责)。
五、完善全灾种应急救援机制
18. 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构建省县乡三级一体化值班值守体系,健全应急值守保障机制;全面推行“1+1+2+N(特殊时期)”应急值守模式,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建立健全日常调度、随机抽查、实地检查机制;加强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建立健全信息直报系统,畅通部门间及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报送主渠道,规范事故灾害信息报送标准、报送内容、报送时限;完善与119、110、122、120和02-061330000(铁路)等报警专线以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重点企业等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考核惩戒,对迟报、漏报、瞒报灾害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指挥中心牵头负责)。
19. 加快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1+N+X”(总体+专项+部门)应急预案体系框架,指导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压实各方的应急责任;分类完善应急救援“一张图一张表”、应急响应手册,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协调消防救援支队、高速公路或大型企事业组织联合型综合性演练;适时开展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备案情况专项检查(预案科、指挥中心和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快推进市矿山救护支队(排水基地)建设,提升现有矿山、危化等专业救援队“一专多能”能力(矿山救护支队牵头负责)。积极协调推进形成以公安、武警、军分区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消防救援、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地震救援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以及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演练活动和应急救援行动“三张表”,加强对各县市区、相关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演练情况的督导、收集统计(预案科、指挥中心牵头,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健全应急物资装备体系。对照省有关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装备物资储备布局,全力筹备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建设。加强实物储备、落实产能储备、完善社会储备、鼓励家庭储备;严格落实应急物资分级储备责任,做好市级救灾物资采购储备(救灾科牵头、防汛科、火灾防治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基层基础能力上台阶
22. 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六有”、行政村(社区)“三有”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年底完成省规定的建设任务(政工科牵头负责)。推动绘制行政村(社区)灾害风险图,建立“一岗多能”的安全风险网格员队伍,建立健全“第一响应人”制度,逐步实现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减灾科牵头负责)。做好市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同步指导县乡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提升村(社区)、家庭自救互救能力(财务科、救灾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持续推进示范创建。严格执行《湖南省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完善创建制度。创建一批与“一带一部”发展新格局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乡镇、示范县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县;适时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回头看”(法规科、减灾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强化社会共识。加大安全宣教“五进”力度,不断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面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形成强大宣传合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法规科牵头负责)。
25. 强化科技信息化支撑。站在全省一盘棋的高度,通过邵阳市“十四五”信息化规划,全力筹备市自然灾害防治服务中心、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基地、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监测工程等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为支撑点,综合运用4G/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建设具备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智慧应急体系,推行“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应急”等应急管理综合运用。由市财政出资,做好市本级指挥中心信息化升级项目。依托“村村响”发挥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应急广播系统作用,畅通预警预报渠道。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实现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和煤矿、三等以上尾矿库联网监控。加快烟花爆竹风险防控与预警系统平台建设。加快完成应急指挥多媒体会议系统升级改造(指挥中心牵头,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应急队伍
26. 突出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局、政治建队,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持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提升政治能力(政工科牵头负责)。忠诚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落实全省应急系统“听党指挥铸铁军、较真碰硬敢斗争、雷厉风行提效能、清正务实保民安”作风建设总要求,建设准军事化实战型机关;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党的政治建设始终,传承红色基因,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机关党委、政工科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工程(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规范言行(政工科、其他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关心关爱干部。认真贯彻中央、省出台的建立健全职业荣誉体系、表彰奖励制度和各项保障政策,积极争取出台符合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待遇保障机制和准军事化管理保障制度规范,增强应急管理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政工科牵头负责)。规范用好《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落实真抓实干激励措施,大力培树先进典型,营造崇尚英雄、争当英雄的浓厚氛围;制定完善谈心谈话、健康体检、文体活动心理疏导、服务保障、人文关怀等关心关爱干部若干具体措施,激发工作动力和活力(政工科、机关党委、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严治队,建立健全教育训练体系,增强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机关纪委、政工科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准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环节、敏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把“零容忍”进行到底(机关纪委牵头负责)。坚持精文减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坚决杜绝实际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机关纪委、办公室、综合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高质量做好中心工作
29.全面开展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将平安建设同应急管理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力争2021年在平安建设中再创佳绩(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和二级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改制企业信访稳定工作(改制、棚改工作机构按分工负责)。
30.切实抓好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过程控制和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和绩效奖金、评先评优、干部任用、行政问责挂钩(办公室、政工科牵头负责,各科室和二级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开展文明创建。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市创文办布置的各项工作,按时做好网络资料报送工作。保持文明单位各项标准作风,展现队伍良好形象(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和二级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32.抓好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无缝对接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无缝对接工作(政工科牵头,局扶贫工作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