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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7年1~3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1-3月份,全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26起、死亡210人、受伤201人,经济损失6132.8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8%、35%、57.4%、13.2%。
各行业事故分布情况:煤矿事故5起、死亡16人,同比增加3起、14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1起、死亡10人,同比增加6起、5人;化工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同比减少3起、4人;烟花爆竹事故5起、死亡10人,同比增加4起、8人;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4起、6人;建筑业事故18起、死亡18人,同比增加3起、3人,其中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9起、9人,交通建设工程事故2起、1人;铁路运输业事故31起、死亡30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水上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30起、死亡95人,同比减少324起、140人;其他行业事故3起、死亡4人;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未发生亡人事故。
各地区事故分布情况:长沙市事故35起、死亡18人,同比减少60起、25人;株洲市事故20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60起、8人;湘潭市事故24起、死亡17人,同比减少17起、7人;衡阳市事故15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23起、10人;邵阳市事故19起、死亡16人,同比减少61起、31人;岳阳市事故18起、死亡2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常德市事故13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17起、2人;张家界市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13起、1人;益阳市事故5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18起、12人;郴州市事故10起、死亡15人,同比减少6起、4人;永州市事故14起、死亡26人,同比减少14起、2人;怀化市事故23起、死亡22人,同比减少7起、11人;娄底市事故11起、死亡1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湘西州事故10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5起、5人。以上各地区事故含辖区内高速公路事故、铁路路外事故。
较大事故及以上情况:1~3月份,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8起、死亡35人,同比增加3起、16人。其中煤矿事故1起、死亡3人;烟花爆竹较大事故1起、死亡6人;工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7人;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19人。3月份较大事故详情:3月30日14点45分,长沙市天心区湖南建坤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混凝土罐体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
2月份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0人。2月14日凌晨1时37分,娄底市涟源市斗笠山祖保煤矿井下发生一起重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人中毒受伤。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较大、重大事故反弹,安全生产工作压力骤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王勇国务委员、杜家毫书记、许达哲省长的批示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举一反三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八条断然措施”,坚决遏制事故高发态势,全力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要有序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年”活动,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或问题突出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严厉查处。省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建立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认真实行“一单四制”,推进重大隐患治理,形成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严格落实省政府102号明电要求,突出“两客一危”和校车安全,深刻吸取“4·3”重大翻车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和超深越界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烟花爆竹“打非清剿”工作,深化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液氨使用、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高温熔融、冶金煤气制造与储存等专项整治;深刻吸取长沙天心区“3·30”混凝土罐体坍塌事故教训,认真开展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触电专项整治,全面清理重点工程、工业园区和中省企业的安全监管盲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防止因失控漏管导致事故发生。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降雨量偏大,各级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矿山尾矿库和采空区、水上交通、道路交通及风景旅游区等重点行业领域,提前做好预警工作,切实加大治理力度,确保不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