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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邵阳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机构运行情况表(含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邵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职责
⑴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⑵ 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⑶ 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实施细则(办法),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避难设施建设。
⑷ 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⑸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⑹ 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⑺ 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邵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⑻ 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⑼ 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⑽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⑾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⑿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⒀ 负责全市煤矿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⒁ 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⒂ 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⒃ 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合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⒄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⒅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⒆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应急管理局局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科、政策法规科(加挂宣传教育科牌子)、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工贸行业监督管理科(加挂露天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牌子)、地下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加挂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牌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加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牌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规划财务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机关党委等16个科室。
下属二级机构为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市地震局和市矿山救护支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及下属二级机构市地震局和市矿山救护支队。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2,083.70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34.40万元,增长19.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是因为职能增加,转隶人员增加及相应的专项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1,60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0.59万元。比上年增加15.74%,占本年总收入的99.25%。其他收入11.97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0.7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0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8.03万元,占86.70%。项目支出200.57万元,占13.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39.3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47.37万元,增加 21.82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职能增加,转隶人员增加及相应的专项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3%。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78万元,增长14.22%。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职能增加,转隶人员增加及相应的专项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42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52万元,占10.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01万元,占5.14%;住房保障支出63.14万元,占4.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36.33万元,占8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7.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转隶人员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5.99万元,支出决算为7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转隶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9.02万元,支出决算为6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转隶人员增加。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88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转隶人员增加及相应的专项资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9.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5.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34%,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
公用经费264.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34万元,完成预算的15.2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2.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政救灾和防汛抗旱职能,各项专项检查相应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0.00万元,其中购置费为0,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26万元,完成预算的25.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1.61万元,减少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占6.6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26万元,占93.39%。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1个、来宾130人次,主要是上级各项工作的检查和县区应急局汇报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6万元,主要是车辆油耗费和维修费用的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出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局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按照财政绩效部门的要求已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6.22万元,增加40%。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转隶人员增加及相应的专项资金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总计313.79万元,开支会议费13.06万元,用于召开全市应急局长工作会议、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科室业务会议等,人数480人,内容为2018年度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部署;开支培训费5.18元,用于开展执法工作培训、救灾工作培训等,人数212人,内容为强执法防事故工作培训和民政救灾工作的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