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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一季度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今年一季度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3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
3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均呈两位数下降。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38起,死亡69人,受伤214人,直接经济损失3038.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1.5%、21.6%、10.1%、13.1%。
多数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工矿商贸领域死亡15人,同比下降25%;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铁路运输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5%、41.7%;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未发生亡人事故。
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同比下降。3月份,全省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3起,死亡15人,同比减少1起6人。
(二)1-3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
总体情况:全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091起,死亡181人,受伤491人,直接经济损失7367.1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34起,下降3%,少死亡20人,下降10%;多受伤32人,上升7%;经济损失减少102.5万元,下降1.4%。发生较大事故12起,死亡49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3人,分别上升20%和6.5%。
行业领域事故情况:全省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4起,死亡43人,同比分别下降41.5%和14%。其中:煤矿事故死亡11人,同比减少10人,下降47.6%;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死亡7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2.5%;建筑业事故死亡7人(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事故6人,建筑安装业事故1人),同比持平;烟花爆竹事故死亡8人,同比持平;工商贸其他事故死亡10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66.7%,其中冶金机械八大项事故死亡3人,同比持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事故。全省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死亡1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5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2.9%,其中高速公路死亡51人,同比增加19人,上升59.4%。生产经营性水上交通事故死亡2人,同比持平;铁路交通事故死亡30人,同比减少14人,下降31.8%;农业机械无人员死亡事故。
较大事故情况:一季度,全省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12起,死亡49人,同比增加2起3人,分别上升20%、6.5%。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同比增加3起15人,分别上升300%、375%。较大事故地区(单位)和行业分布情况为:长沙市发生市政工程施工事故1起,死亡3人;株洲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岳阳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4人;张家界市发生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6人;娄底市发生煤矿事故1起,死亡4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湘西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郴州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在建工地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6人;高速公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17人。
各市州事故情况:衡阳市、邵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娄底市、永州市、怀化市、湘西州等8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湘潭市、郴州市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张家界市、株洲市、岳阳市、长沙市等4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00%、160%、28.6%、5.6%。
1-3月全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以督办整改为重点,继续开展“下基层、查重点、保复产”督查行动。一是建立督办问题责任制。对本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时间进度、标准要求,逐条交办到相关基层政府、部门和企业,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基层、到企业、到岗位,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隐患不排除不收兵。二是破解工作力度层层衰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工作不平衡问题。对工作执行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警示谈话、事前问责、考核扣分、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改正,确保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部门联动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对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的,各相关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相互协作、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交警、安监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八条断然措施”和“九打九治”的要求,在危化品装载运输各个环节上履职到位。四是严格落实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从抽查的个别市州情况来看,截至3月中旬,非煤矿山复产率17%(申请率48%),烟花爆竹复产率46%,危化品复产率59%,说明还有大量企业尚未复产复工或未履行复产复工手续。要坚决杜绝“边整改、边复产”现象,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检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从严追究责任。
(二)切实遏制较大事故多发趋势。一季度,全省较大事故同比上升,其中工矿商贸发生较大事故4起,同比增加3起;道路交通发生较大事故8起(高速公路发生4起,同比增加2起)。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少数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严格、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复产复工未落实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等突出问题。各地及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特别是矿山超深越界、非法违法开采行为。要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标准。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和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建立调度通报、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督查督导,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不断夯实本地区安全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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