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17年1~5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1~5月份,全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496起、死亡436人、受伤471人、经济损失13129.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7.8%、29.7%、41.6%、2.4%。
各行业事故分布情况:煤矿事故7起、死亡36人,同比增加4起、32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7起、死亡16人,同比增加7起、6人;化工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同比减少6起、8人;烟花爆竹事故9起、死亡19人,同比增加5起、9人;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事故12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1起、5人;建筑业事故39起、死亡40人,同比减少1起、5人,其中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20起、死亡20人(含农民自建房),交通建设工程事故2起、死亡1人;铁路运输业事故45起、死亡42人,同比减少9起、7人;道路运输业事故319起、死亡222人,同比减少455起、216人;水上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死亡人数减少1人;农业机械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其他行业事故11起、死亡12人,同比增加1起、2人。渔业船舶未发生亡人事故。
各地区事故分布情况:长沙市事故108起、死亡67人,同比减少83起、32人;株洲市事故43起、死亡37人,事故减少61起、死亡人数持平;湘潭市事故53起、死亡35人,同比减少18起、4人;衡阳市事故36起、死亡18人,同比减少37起、18人;邵阳市事故43起、死亡33人,同比减少94起、50人;岳阳市事故37起、死亡47人,同比减少25起、5人;常德市事故31起、死亡23人,同比减少24起、4人;张家界市事故15起、死亡14人,同比减少21起、10人;益阳市事故10起、死亡12人,同比减少30起、21人;郴州市事故24起、死亡4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增加5人;永州市事故24起、死亡35人,同比减少19起、8人;怀化市事故30起、死亡27人,同比减少21起、30人;娄底市事故19起、死亡27人,同比减少11起、1人;湘西州事故23起、死亡20人,同比减少6起、6人。以上各地区事故含辖区内高速公路事故、铁路路外事故。
较大事故情况:1~5月份,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11起、死亡49人,同比增加3起、17人。其中煤矿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烟花爆竹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工商贸其他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6起、死亡27人。5月份较大事故详情:5月4日14时,浏阳市大文公路文家市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江西宜春籍赣CD1053大货车与一辆湘A9638城乡公交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21人受伤;5月16日14时3分,常德市临澧县民泰黑火药有限责任公司妙音分公司发生一起烟花爆竹火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重大事故情况:1~5月份,全省共发生重大事故3起、死亡40人。2月14日凌晨1时37分,娄底市涟源市斗笠山祖保煤矿井下发生一起重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人中毒受伤;4月3日17时40分,郴州市雄大西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湘LFJ866的轻型货车(准乘2人、核载1.495吨,实载33人,其中驾驶室内超员乘坐3人、货厢内违法乘坐30人),沿王仙岭景区道路行驶至一处急弯陡坡路段时,失控坠至道路外侧下方的沥青路面,共造成12人死亡、21人受伤。5月7日11时,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黄丰桥镇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发生一起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8人死亡、37人受伤。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今年以来,我省群死群伤事故反弹,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特别是2月中旬以来,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先后发生了“2·14”、“4·3”和“5·7”三起重大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充分说明我省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全面警醒,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三大”行动,全力稳控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要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突出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治企业“三违”行为。要深入分析本辖区不安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已关闭退出和即将关闭退出的煤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不放心的企业要派驻专人盯守巡查,严防关闭退出企业死灰复燃,严防停产整顿企业明停暗开。要深入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对所有体检不合格的煤矿,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按照“一矿、一领导、一方案、一班子、一包到底”的措施实行真停、真改、真治。要深刻吸取临澧县“5·16”火药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黑火药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综合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黑火药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继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和山洪地质灾害极易诱发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安全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