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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主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7-06-12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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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安监〔201719

 

关于加强主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各县市区安监局: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为切实做好主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洪涝灾害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我市今年天气状况整体偏差,防汛形势严峻,6月是我市集中降雨期,由于近日连续下雨,土壤含水量较高,地下水位抬升,一旦再发生强降雨,极易造成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汛期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对防汛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行动,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意识,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坚持属地监管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切实落实汛期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要加强对尾矿库、排土场等的检查、督查力度,增加频次,排查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市安监局印发的《非煤矿山企业汛期防灾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一是要加强督查、检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对非煤矿山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汛期管理,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地下矿山要重点排查整治透水、淹井和采空区塌陷事故隐患:露天矿山要重点排查整治高陡边坡滑坡、泥石流事故隐患:尾矿库要重点排查整治漫顶、垮坝、溃坝事故隐患:排土场要重点排查整治边坡垮塌滑坡、泥石流事故隐患:二是极端天气严格落实刘事青市长“六个一律”的要求。在出现极端天气的紧急预警情况下,所有涉矿企业,一律停产,做到升井、走人、落锁、断路;所有山洪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的尾矿库、大型排土场等隐患点,一律要落实值守观测制度,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效的避灾转移;要坚守值班备勤制度,人员一律到岗到位,做到及时发现、分析、调度、处置各类紧急情况。三是防止洪水、地质灾害引发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市区安监局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摸清在地质灾害点的非煤矿山企业情况,建立地质灾害重点防洪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暴雨期间停产撤人制度,严防洪水和地质灾害引发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次生事故。在得到暴雨预警情况下,地质灾害重点防洪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要立即停产,涉矿尾矿库、排土场要值守观测、值班备勤。

三、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县市区安监局、乡镇安监站、各矿山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信息,并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健全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措施,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准备和应急演练工作,切实增强汛期防范事故能力;各县市区安监局、乡镇安监站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大暴雨停产撤人制度、安全情况报告制度等汛期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上下畅通,充分发挥好微信群、QQ群作用,加强调度。矿山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尾矿库、矿井、采场边坡、排土场等可能影响矿山及周边环境安全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有效排除和妥善处理。一旦发现滑坡、坍塌、渗漏等重大险情,要迅速报告,果断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迅速开展救援,防止可能发生因自然灾害诱发的事故灾难。

请各县市区安监局及时将此通知转发至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非煤矿山企业。并于730日前将有关防汛工作落实情况报市安全监管局非煤科。

 

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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