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15年1-6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6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
全省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全面下降。6月份,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62起,死亡68人,受伤246人,直接经济损失2600.8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3起、死亡人数减少22人、受伤人数减少34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476.3万元。
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15人,同比减少16人,下降51.6%。其中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降幅逾70%;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亡人事故;冶金机械等8大项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持平。
较大事故同比上升。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同比增加2起、2人。
(二)1-6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
总体情况:全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242起,死亡393人,受伤1177人,直接经济损失17326.5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120起,下降5.1%;死亡人数减少27人,下降6.4%;受伤人数增加13人,上升1.1%;经济损失增加58万元,上升0.3%。发生较大事故19起,死亡86人,同比持平。
行业领域事故情况: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68起,死亡105人,同比减少31起、21人,分别下降31.3%、16.7%。其中煤矿事故死亡33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5.3%;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死亡18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0%;建筑业事故死亡20人(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事故10人,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施工事故9人,路桥建设施工1人),同比持平;烟花爆竹事故死亡1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6.7%;工商贸其他事故死亡24人,同比增加1人,其中冶金机械八大项事故死亡12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50%;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事故。全省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2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29人,同比增加21人,上升10.1%,其中高速公路死亡91人,同比增加14人,上升18.2%。生产经营性水上交通事故死亡3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40%;铁路交通事故死亡53人,同比减少23人,下降30.3%;农业机械事故死亡1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66.7%。
较大事故情况:1-6月,全省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19起,死亡86人,同比持平。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较大事故8起,死亡37人,同比增加5起20人,分别上升166.7%、117.6%。较大事故地区(单位)和行业分布情况为:长沙市市政工程施工事故1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5人。邵阳市煤矿事故1起,死亡8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系过境车辆),死亡8人。张家界市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6人;益阳市煤矿事故1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娄底市煤矿事故1起,死亡4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系过境车辆)。永州市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5人(性质待定);怀化市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4人。郴州市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在建工地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6人;益阳湖南省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建筑事故1起,死亡3人。高速公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22人。
各市州事故情况: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娄底市、怀化市、湘西州等6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长沙市死亡人数同比持平;株洲市、湘潭市、邵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等7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4人、2人、7人、5人、6人、3人、1人。
二、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一)总体指标控制
1-6月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391人(不含国家暂未实行指标控制的消防火灾事故2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少287人。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指标控制
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19起,比进度控制指标少13起;1-6月,全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三)各市州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
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指标: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1个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邵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分别超进度控制指标1人、3人、2人。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2个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邵阳市、益阳市均超进度指标3人。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 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3个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湘潭市超进度指标3人。
(四)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重点企业事故指标控制
省有色金属管理局事故死亡人数超指标8人,省有色控股集团事故死亡人数超指标2人,省黄金集团事故死亡人数超指标2人,其他单位事故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扎实谋划下半年工作。各地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认真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始终警钟常鸣,长抓不懈。特别是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上升、较大事故多发以及指标超进度的地区、部门和企业,要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趋势。下半年是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旺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去年我省三季度接连发生3起重特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坚持依法治安,狠抓集中执法活动。各地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以实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7-8月份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大行动。要结合“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制度,集中骨干力量,坚持“四不两直”,深入企业一线,严格执法,严管重罚,严肃问责,形成法制兴安的强大声势。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整顿关闭、责任追究“四个一律”措施,并通过媒体曝光,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依法治安意识。
(三)认真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夏季高温、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频繁,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增多,容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加强用电、高温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督促矿山企业、尾矿库加强巡查,对重点部位加强监测监控,严防水淹、垮坝;督促烟花爆竹行业严格执行高温停产规定。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别要深刻吸取7·19事故教训,认真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