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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1—4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通报
  • 发布时间: 2015-05-01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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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151-4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4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

4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406起,死亡81人,受伤184人,直接经济损失3858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4%、受伤人数下降14%、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2%,死亡人数同比增加30人,上升58.8%

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工矿商贸领域死亡25人,同比增加15人,上升150%。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煤矿、工矿商贸其他、烟花爆竹、建筑业同比分别增加6人、3人、3人、2人、1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同比增加21人。

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同比增加11人。

(二)1-4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

总体情况:全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497起,死亡262人,受伤675人,直接经济损失11238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51起,下降3.3%;死亡人数增加10人,上升4%;受伤人数增加2人,上升0.3%;经济损失增加1050.8万元,上升10.3%。发生较大事故16起,死亡64人,同比增加3起、4人,分别上升23.1%6.7%

行业领域事故情况: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41起,死亡68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9起,下降18%;死亡人数增加8人,上升13.3%。其中:煤矿事故死亡17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29.2%;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死亡14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55.6%;建筑业事故死亡16人(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事故7人,工矿企业工程施工事故9人),同比增加6人,上升60%;烟花爆竹事故死亡9人,同比增加1人;工商贸其他事故死亡12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33.3%,其中冶金机械八大项事故死亡9人,同比增加6人,上升200%;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事故。全省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死亡1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53人,同比增加24人,上升18.6%,其中高速公路死亡60人,同比增加17人,上升39.5%。生产经营性水上交通事故死亡2人,同比减少2人;铁路交通事故死亡38人,同比减少17人,下降30.9%;农业机械无死亡事故。

较大事故情况:1-4月,全省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16起,死亡64人,同比增加34人,分别上升23.1%6.7%。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较大事故7起,死亡29人,同比增加625人,分别上升600%625%。较大事故地区(单位)和行业分布情况为:长沙市市政工程施工事故1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5人。株洲市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岳阳市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4人(性质未定)。张家界市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6人。益阳市煤矿事故1起,死亡3人。娄底市煤矿事故1起,死亡4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怀化市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4人。湘西州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郴州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在建工地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6人。益阳湖南省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建筑事故1起,死亡3人。高速公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17人。

各市州事故情况: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常德市、娄底市、永州市、湘西州等7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岳阳市、怀化市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张家界市、长沙市、株洲市、益阳市、郴州市等5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12人、8人、7人、6人、3人。

1-4月全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全年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一)总体指标控制

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261人(不含国家暂未实行指标控制的消防火灾事故1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少191人。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指标控制

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16起,比进度控制指标少5起;1-4月,全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三)各市州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

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指标: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2个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张家界市、益阳市分别超进度控制指标4人、3人。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2个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湘潭市、益阳市分别超进度指标1人、3人。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 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3个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湘潭市超进度指标2人。

(四)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重点企业事故指标控制

省有色金属管理局事故死亡人数超指标9人,省有色控股集团事故死亡人数超指标4人,省黄金集团事故死亡人数超指标3人,其他单位事故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4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4月份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各级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417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暨安全生产工作(季度)视频会议要求,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1-4月,全省工矿商贸领域发生较大事故7起,死亡29人,同比增加625人,其中4家矿山事故企业均证照不全或已被暂扣、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多发高发的主要原因。一要严抓与煤共(伴)生矿山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发生的2起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较大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打非治违工作不力,尤其是对与煤共(伴)生矿山安全监管不严等问题。各地区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八条断然措施和打非治违九打九治工作要求,对无证或证照不全采矿、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尤其对以非煤矿山企业名义开采共(伴)生煤炭资源的矿山、超层越界盗采煤炭资源的矿山、将煤矿企业改头换面为非煤矿山企业逃避煤矿整顿关闭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二要加强矿山工程建设监管。1-4月,全省发生2起有色金属矿山工业厂房建设较大事故,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责任不明确、不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继续按照今年15日省人民政府郴州现场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划清责任边界,全面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三要切实加强现场安全执法,从严整治违规违章行为。1-4月,我省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66人),其中7起事故系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所导致,暴露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各级及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五落实五到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二)深入开展大宣传、抓典型、大曝光行动。各级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宣传、抓典型、大曝光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以重点乱源为对象,以抓反面典型为突破口,以电视媒体为主要载体,深入一线大胆曝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和政令不畅通的现象。要全方位、多角度、高精准展示案例,挖掘深层次原因,突出跟踪整改,实行系列报道,确保典型案例报道有深度、有力度、重效果,切实强化社会警示作用。

(三)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强降雨、洪水、大风、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工作,是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汛期特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处置,有效防范气象、地质灾害诱发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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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9-567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