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大祥区檀江街道联合派出所在双江社区查处一无证液化气销售点。经检查,该居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经营,属无证经营液化气,经过点验,液化气钢瓶共25(大)瓶,其中已经充满14瓶,空瓶11瓶,价值近5000余元。目前该案涉案人员已移送公安机关,所有液化气瓶已依法安全转移。
供稿:大祥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陈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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