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安监烟花〔2015〕8号
关于绥宁县永发烟花爆竹批发销售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51号)等文件的规定,经企业自评和申请、评审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及评审单位评审和考评,市、县安监局组织专家审核,现核定绥宁县永发烟花爆竹批发销售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3年。
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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